(一)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30万,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主动交代问题争取认定自首情节,因为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有能力的情况下及时退赃退赔,将非法所得主动退还,这能体现悔罪态度,在量刑时可争取酌情从轻处理。
(三)若知晓其他犯罪线索,可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争取立功,立功也能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