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拆迁款。所在单位应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定期审查拆迁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同样要坚守法律底线,不侵占拆迁款。相关企业或组织要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操作流程,防止内部人员违规操作。
(三)被拆迁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拆迁款发放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如发现侵占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