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订婚无法律强制效力,恋爱日常小额消费通常不可退,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未结婚登记的女方悔婚后男方可要求退还,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订婚在法律层面不产生强制约束。恋爱期间的日常小额消费,类似吃饭、看电影的支出,属于一般性赠与,交付后所有权转移,不能要求返还。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像彩礼、贵重首饰等,具有特殊目的。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方请求返还此类财物时,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所以女方悔婚后,男方有权要求退还这类大额财物。遇到这种情况,男方可先尝试与女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转账记录、购买凭证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