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出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时,无论女方是否为过错方,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
(二)女方是过错方,但不存在三种法定情形,一般不用退还彩礼。
(三)若女方过错行为给男方造成较大损失,男方在离婚时可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