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认定诈骗涉及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1.夫妻双方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即两人一起谋划并实施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2.一方实施诈骗,但其诈骗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像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投资的生意等,这类债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若另一方不想承担该债务,需证明自己对诈骗行为不知情且未从中受益,或者该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