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时,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及时向法院提供。同时,应理解法院会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耐心等待。
(二)若发现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申请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并提交给法院,协助法院对其进行制裁。
(三)关注法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及信用惩戒的情况,借助信用约束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该条虽未直接对应上述情况,但体现了执行程序中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的原则,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可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