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已结婚并共同生活,通常彩礼不用返还;若婚前给彩礼让给付方生活困难,或登记结婚却未共同生活,男方可要求返还。
(二)双方能对彩礼返还达成共识,就按约定来处理。
(三)若协商不成,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长、彩礼用途、双方过错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和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