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一方所购房屋贷款,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此时双方可先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二)若夫妻有书面财产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且还贷资金来源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不能主张分割婚后还贷部分。为避免纠纷,双方应保留好相关财产约定协议及资金来源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