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司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挪用资金的员工返还被挪用的21万资金。
(二)对于挪用资金的员工,如果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可以主动向公司或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有他人犯罪的线索,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检举立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