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销售假货24万,应积极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情节从而从轻处罚。
(二)可以通过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方式争取立功,立功也会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三)尽快积极退赃退赔,将违法所得退还,展现悔罪态度。
(四)配合司法机关工作,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也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