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人失联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亲人身份信息、近期活动轨迹、失联时间及地点等线索,配合警方开展查找工作。
(二)当失联持续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法院会发出寻找公告,公告期三个月,期满无消息则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三)若失联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会产生与自然死亡相似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