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男方请求返还彩礼,可向法院起诉,孩子非亲生可作为重要理由提出。法院会结合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基于公平原则判决女方适当返还。
(二)若不符合上述法定返还情形,仅孩子非亲生,女方可不返还彩礼。不过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就孩子抚养费用等进行赔偿的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