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若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应积极自首,如实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争取坦白从宽处理。
(二)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对伤者进行积极赔偿,主动取得伤者的谅解书,这样在量刑时可争取从轻处理。
(三)避免出现前科,若之前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此次量刑时可能会从重处罚。同时,实施伤害行为时要避免使用恶劣手段,并且要积极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