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客观行为
要查看是否有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像提供服务器托管、开发软件、搭建支付平台等。同时需确认该帮助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等。
(二)判断主观认知
确认行为人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明知”包含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若行为人没意识到对方犯罪或被蒙骗提供帮助,则不构成帮信罪。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认知能力、交易行为方式等因素认定“明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