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指控诈骗50多万,犯罪嫌疑人可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这有助于从轻量刑。
(三)尽快退还所骗取的财物,尝试与被害人沟通赔偿事宜,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法院量刑时也会考虑这一情节。
(四)若存在诈骗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的情况,要尽量采取补救措施,降低损失和影响;若被害人出现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积极协助救治及赔偿,避免刑罚加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