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诉讼文书,仔细查看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了解诉讼相关信息。
(二)准备答辩,根据原告的诉求和证据,结合实际情况写答辩状,表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三)收集证据,围绕债务产生、履行、偿还等收集有利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若觉得原告主张无事实或法律依据,可提出反诉。
(四)按时参加庭审,遵守庭审纪律,在法庭上充分陈述和辩论。若不熟悉法律程序,可委托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