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存在权属争议,想确认财产所有权,不用考虑诉讼时效限制,随时可请求。
(二)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后,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财产被侵占,权利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