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人应主动与伤者协商赔偿事宜,按照法定赔偿项目和标准,核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二)伤者可收集与事故和损失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清单、收入证明等。若侵权人拒绝赔偿,伤者可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双方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咨询,确保赔偿程序和金额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