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权利人而言,应尽量及时关注自身权利状况,定期检查财产等权益,避免因疏忽导致权利被侵害而长期不知。若发现权利被侵害,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合理时间内主张权利。
(二)对于可能涉及纠纷的情况,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十年内,若有特殊情况认为需要延长诉讼时效,应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