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小孩不愿随有抚养权的女方生活,已满八周岁可协商或诉讼变更抚养权,未满八周岁需证明变更更利于成长或女方不宜抚养才可起诉变更。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小孩不愿随女方生活的情况,处理方式因年龄而异。小孩已满八周岁,因其具备一定自主意识,法院会尊重其意愿。此时可先由男女双方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办理手续;协商不成则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若小孩未满八周岁,法院要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判断变更抚养权是否对小孩成长更有利。若有证据表明女方不宜继续抚养小孩,也能向法院起诉。总之,变更抚养权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小孩利益最大化原则。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