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实施票据诈骗10万的犯罪嫌疑人,若想从轻量刑,应积极退赃退赔,弥补受害者的损失。
(二)主动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犯罪嫌疑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三)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可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