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明确开店财产归属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开店资金来源、经营收益、店铺资产等的归属。
(二)若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开店,要保留好财产来源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购置合同等,以证明是个人财产投入,同时也要留存能够证明仅以个人进行经营管理的相关证据,比如店铺各项决策记录、员工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