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诉期内,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若不服一审判决、裁定,可通过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若二审法院认定原判决适用法律有误或量刑不当,就可能改判为缓刑。
(二)判决生效后,若案件存在错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若符合再审条件,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经审理认为符合缓刑条件,也能改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