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务补偿:夫妻中承担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在离婚时向对方请求补偿。计算补偿金额要综合考虑家务劳动时长、强度、对家庭贡献大小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
(二)过错赔偿:因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金额需考虑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以及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三)生活困难帮助: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需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金额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