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部分不用再履行;已履行的,当事人可按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到订约前状态,像返还财产、恢复登记等,也能采取修理、更换等其他补救措施,同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若因违约解除合同,解除权人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不过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三)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通常仍要对债务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负责,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