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受损赔偿
1.仅车辆受损,赔偿维修费用、所载物品损失、施救费用。
2.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赔偿相当价值的车辆重置费用。
3.经营性车辆赔偿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赔偿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合理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
1.赔偿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等,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