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无特殊情况,可优先争取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要尽量证明自身在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抚养能力和意愿等方面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如提供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等。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应与孩子多沟通,让其表达真实意愿并留存相关证据。
(四)若发现对方存在严重疾病、虐待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以增加自己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五)若孩子长期与自己共同生活,可强调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