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一旦发现对方可能有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之后判决难以执行或自身有其他损害,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面对情况紧急的申请,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马上执行。
(二)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起诉前,若不立即申请保全自身合法权益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不过申请人得提供担保,在法院裁定保全后三十日内要提起诉讼,不然法院会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