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准备能证明自己更适宜抚养孩子的材料,通常可争取到抚养权。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可收集自身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的优势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
(四)若对方存在严重不良嗜好、未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收集相关证据,增加自己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