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要及时关注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避免产生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若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要严格按照每次的履行期间按时履行。
(三)若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应尽快主动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