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有人涉嫌挪用资金,应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准备好能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如财务账目可清晰显示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银行流水能反映资金的进出记录,相关合同可证明资金的用途等。
(二)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如实提供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和线索。
(三)关注案件进展,若对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决定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