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诈骗10万的从犯,在被指控时,可积极证明自己在犯罪中作用小、参与程度低,比如提供自己未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仅负责辅助性工作等证据,争取在三年以下量刑。
(二)若从犯虽有一定作用但并非主要行为人,可主动坦白自己所知的犯罪细节和其他涉案人员情况,配合调查,以此争取在三年至十年幅度内从轻处罚。
(三)从犯应积极主动退还自己所获的违法所得,并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展现悔罪态度,这对量刑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同时,该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