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宣判前申请撤诉的情况,可以在撤诉后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但需注意法院是否受理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二)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要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三)若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放弃诉求,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通常不能再次起诉,但如果有新证据等足以推翻原判决的情况,可以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