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可能因诈骗罪被立案侦查的情况,若嫌疑人认为自己未实施诈骗行为,应积极收集能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如不在场证明、交易记录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证据不足问题。
(二)若嫌疑人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情节,应及时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认定为情节轻微。同时积极退赃退赔,与被害人沟通取得谅解,降低被批捕的可能性。
(三)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等材料,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反之,若证据不足、情节轻微或无社会危险性等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则可不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