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案企业,应立刻停止非法集资行为,尽快自查账目,梳理资金流向,统计未兑付金额等相关情况,为后续退赃做准备。需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匿或销毁证据。
(二)企业可制定详细的退赃计划,将赃款足额退还给出资人。对无法一次性退还的,可与出资人协商制定合理的分期退还方案。
(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立功表现,如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