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执行。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确定,损失包含直接和间接损失。
(三)在请求调整违约金或确定无约定时的违约金数额,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