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一般是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对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一方判刑,另一方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偿还。
(二)对于判刑方的个人债务,个人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通常无需偿还。但如果另一方继承了判刑方财产,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其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