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交强险事故,即使责任认定书未出具,涉及抢救费用,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垫付。若后续发现驾驶人有法定免责情形,要清楚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二)对于商业险,若没有责任认定书,联系保险公司说明情况,若事故情况清晰,尽量收集能证明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的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争取让其予以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