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时,若女方存在虐待孩子、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重大过错,男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男方可收集能体现自身稳定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资源等方面优势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同时收集女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向法院强调女方过错对孩子成长的不良影响。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男方可与孩子耐心沟通,让孩子明确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并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