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平和沟通提醒还款,共同确定合理宽限期和还款计划。
(二)若协商无果,保留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三)凭借证据向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调解申请,推动对方还款。
(四)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依情况发出,若对方在规定时间未提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可申请强制执行。
(五)若上述方法都不管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待法院判决后,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