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范围,包含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等,造成残疾或死亡的还有相应赔偿金。
(二)选择赔偿途径,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若有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未投保或商业险不够赔的,由逃逸者承担剩余责任。
(三)若双方能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逃逸者不履行的,受害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