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挪用资金用于消费的情况,若符合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等情形,涉嫌挪用资金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借助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用于消费的情况,若满足相应条件涉嫌挪用公款罪,应向监察机关举报。并且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挪用者返还资金以及赔偿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