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中间人单纯居中联络,无权益损害或不涉及合同权利义务,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此时应避免贸然起诉,可协助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准备起诉材料。
(二)若中间人因该事件产生经济损失,如垫付费用未获偿还,或合法权益受侵害,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垫付费用的凭证、权益受损的证明等,以适格原告身份起诉。
(三)中间人要先判断自己是否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从自身权益是否受损、是否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等方面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