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支付起始时间。孩子自出生,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就要开始支付抚养费。
(二)了解支付终止时间。一般支付到子女满18周岁;若子女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可不支付。
(三)关注特殊情况。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