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保险赔偿已足额弥补对方损失,责任方可以依据损害填补原则拒绝对方无理的额外费用要求。
(二)当保险赔偿范围存在明确限制,像交强险对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有限制,对于超出部分,责任方可以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三)若存在保险不赔的间接损失,对方要求责任人赔偿时,双方先尝试协商,若无法协商一致,做好应对对方通过诉讼主张权利的准备,积极参与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