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自身优势材料
准备体现经济能力的工资单、银行流水等收入证明;提供能证实有稳定住所的居住证明;准备学历证书等教育程度相关材料;准备自己或父母愿意照顾孩子的声明。
(二)证明孩子意愿材料
孩子满八周岁,可让孩子写表达意愿的文书,也可申请法院单独询问孩子。
(三)证明对方不利因素材料
收集对方如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证据;若对方有疾病,准备诊断证明。
需注意所有材料要真实有效,按法院要求整理并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