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洗钱罪多次犯且金额30万的情况,若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可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情况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退赃,将30万违法所得退还,表明悔罪态度,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多次洗钱的具体情况和细节,有助于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