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分子应积极履行退赔义务,有能力退赔时及时退还或赔偿被害人财物,避免被强制执行。
(二)被害人在犯罪分子有能力却拒不退赔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权益。
(三)法院执行时会严格界定财产范围,仅针对犯罪分子个人财产。若执行其名下房产,会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居住房屋,对超出生活必需标准的唯一住房,在保障居住条件后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