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公公作为房产的所有权人,在没有自判能力的情况下,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处理房产过户问题。首先,需要确定公公是否已经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通常需要通过法院的特别程序来认定,并指定监护人。如果公公确实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作为监护人可以代表公公处理相关事务。监护人可以是配偶、成年子女等近亲属。在确定监护人后,监护人可以代表公公与孙子签订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将房产过户给孙子。如果涉及到赠与,还需要办理公证。如果通过买卖方式过户,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并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和指导。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