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男方提出离婚时获补偿有多种情形。在财产约定制下,若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男方请求补偿。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致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女方应留存好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证据,如照顾老人的医疗记录、子女教育的支出凭证等,以便在请求补偿时使用。
2.遭遇男方重大过错行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为请求损害赔偿做准备。
3.生活困难的女方,在双方协商帮助办法时积极争取合理权益,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